五部門:依法穩步推進綠證強制消費

中新經緯3月18日電 國家發改委網站18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數據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其中明確,依法穩步推進綠證強制消費,逐步提高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並使用綠證覈算。

根據《意見》,到2027年,綠證市場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強制消費與自願消費相結合的綠色電力消費機制更加健全,綠色電力消費覈算、認證、標識等制度基本建立,綠證與其他機制銜接更加順暢,綠證市場潛力加快釋放,綠證國際應用穩步推進,實現全國範圍內綠證暢通流動。

到2030年,綠證市場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全社會自主消費綠色電力需求顯著提升,綠證市場高效有序運行,綠證國際應用有效實現,綠色電力環境價值合理體現,有力支撐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穩定綠證市場供給方面,《意見》提出,及時自動核發綠證。加快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原則上當月完成上個月併網項目建檔立卡。

提升綠色電力交易規模。加快提升以綠色電力和對應綠色電力環境價值爲標的物的綠色電力交易規模,穩步推動風電(含分散式風電和海上風電)、太陽能發電(含分佈式光伏發電和光熱發電),以及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參與綠色電力交易。

支持綠證跨省流通。推動綠證在全國範圍內合理流通,各地區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綠證交易區域。支持發用雙方自主參與綠證交易或綠色電力交易,推動綠證在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

激發綠證消費需求方面,《意見》明確綠證強制消費要求。依法穩步推進綠證強制消費,逐步提高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並使用綠證覈算。加快提升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和數據中心,以及其他重點用能單位和行業的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到2030年原則上不低於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平均水平;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在80%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在有條件的地區分類分檔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費綠色電力的綠電工廠、綠電園區等,鼓勵其實現100%綠色電力消費。將綠色電力消費信息納入上市企業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報告體系。

健全綠證自願消費機制。鼓勵相關用能單位在強制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之上,進一步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發揮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引領作用,穩步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水平。鼓勵企業主動披露綠色電力消費情況。鼓勵行業龍頭企業、跨國公司及其產業鏈企業、外向型企業打造綠色產業鏈供應鏈,逐年提高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協同推進企業綠色轉型。建設一批高比例消費綠色電力的綠電建築、綠電社區。推廣綠色充電樁,支持新能源汽車充綠電。鼓勵居民消費綠色電力,推動電網企業、綠證交易平臺等機構爲居民購買綠證提供更便利服務,將綠色電力消費納入綠色家庭、綠色出行等評價指標。研究建立以綠證爲基礎的綠色電力消費分檔分級標識。

完善金融財政相關支持政策。加大綠色金融對企業、產品和活動等開展綠色電力消費的支持力度,強化綠色信貸支持。將綠色電力消費要求納入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研究制定政府採購支持綠色產品政策。

完善綠證交易機制方面,《意見》提到,健全綠證價格形成機制,加強綠證價格監測,研究建立綠證價格指數,引導綠證價格在合理水平運行。參考綠證單獨交易價格,合理形成綠色電力交易中的綠證價格。

完善全國統一的綠證交易體系,強化綠證交易平臺建設。推動發用雙方簽訂綠證中長期購買協議。支持代理機構參與分佈式新能源發電項目綠證核發和交易。加快設立省級綠證賬戶,完善電網代理購電相應存量水電綠證的劃轉機制。

推進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內綠色電力交易機制建設,鼓勵發用雙方簽訂多年期購買協議。鼓勵各地通過綠色電力交易形式落實國家能源戰略、規劃,有效擴大跨省跨區供給。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結合分佈式新能源資源稟賦和用戶實際需求,推動分佈式新能源就近聚合參與綠色電力交易。

此外,《意見》還提出,研究綠證相關標準體系,編制綠色電力消費標準目錄,按照急用先行原則,加快各類標準制定工作。推動綠證與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覈算和重點產品碳足跡覈算標準有效銜接。建立基於綠證的綠色電力消費覈算機制,制定綠色電力消費覈算規範,明確綠色電力消費覈算流程和核算方法。開展綠色電力消費覈算服務,爲企業提供權威的綠色電力消費清單。完善綠色電力消費統計排名維度和層級。制定綠色電力消費認證相關技術標準、規則、標識,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機制,鼓勵第三方認證機構開展面向不同行業和領域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推進認證結果在相關領域的採信和應用。(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