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喝半支伏特加」醉妹反被22歲男撿屍 睜眼嚇傻:你誰?

阿義小穎帶回摩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22歲男子阿義2019年年底,與友人前往夜店狂歡時,見一名女子小穎(化名)醉倒,隨即將人撿屍到摩鐵想性侵。過程中小穎突然甦醒,見陌生人壓在自己身上,瞬間嚇壞,隨即佯裝上廁所,並報警處理。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阿義有期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義2019年12月26日凌晨2至3時許,與友人在臺中南屯區一間夜店的包廂飲酒作樂,期間遇到喝醉的小穎闖入,認爲有機可乘,與不知情的男性友人將其扛到附近摩鐵休息,友人隨後離開現場

同日清晨6時許,阿義見小穎仍在熟睡中,竟將全身脫光,也把對方衣物全部扒光,接着趴在其身上準備性侵。就在這時,小穎突然甦醒,朦朧中驚見一名陌生男子當場嚇壞。

爲避免落入狼爪,小穎先表示自己要如廁,隨即在廁所內打電話給認識的夜店公關求救,並再對陳男假意稱欲外出拿東西,一定會再返回旅館等語,這才脫逃並報警處理。

被害人警詢時證稱,「我平常的酒量大概可以自己喝半支伏特加純酒,當天喝了公關請的酒不知喝多少就沒有意識了,等我醒來,我發現我在一個房間裡躺着,身上赤裸,我感覺有個陌生人原本壓在我身上,他看我醒來才變成撐在我上方,他也沒有穿衣,我還看到他生殖器。」

小穎說,「我大約在早上慢慢甦醒,朦朧中看到陳男在我上方,以伏地挺身姿勢撐着身體,我躺在牀上穿衣服,陳也沒穿衣服,我當時嚇到,開口問『你是誰』、『我怎麼會在這裡』。」

二審合議庭審酌,阿義利用小穎酒醉意識不清機會欲對她爲性交行爲,但對方飲用酒類並非他提供,且他於案發時年僅22歲,因思慮未周,一時情慾失控,而對她爲乘機性交行爲未遂,此與預謀犯案或以暴力手段情況,在主觀惡性上尚有區別,於犯罪後坦承犯行,並以25萬與被害人和解,依刑法規定予以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