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400斤金泥被偷了!
俗話說“買賣不成仁義在”,但買家管某某在生意沒有談攏後,始終惦記着賣家謝某的貨,於是管某某糾集王某某、樊某某3次來到謝某的地下室倉庫,盜取金泥(含有黃金、白銀的泥礦,可以提煉出黃金、白銀)1000餘斤,價值100餘萬元,銷贓後非法獲利77萬餘元。日前,馬鞍山雨山警方在市局多警種的支持下破獲了這起特大盜竊金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人,依法扣押非法所得40餘萬元。
2020年7月17日,謝某報警稱自己倉庫裡面的金泥被人偷走。
經瞭解,謝某將合計重約1400斤的7桶金泥放置在某小區一處地下室裡,內部沒有安裝監控,所以這些金泥被盜的時間無法確定,增加了案件的偵破難度。
細心的專案組民警發覺,金泥有着較強的市場專業性,外表看上去就是紅褐色的泥巴,普通人根本看不出其真實的價值。謝某稱現場1400斤金泥並未被全部盜取,被盜走的只是1000餘斤品位較高的金泥。專案組民警判斷,盜竊金泥的嫌疑人應該是“業內人”,且有一定的銷售渠道。
據謝某回憶,2019年5月至2020年間共有兩撥人向其諮詢,併到現場實地對被盜金泥進行過化驗鑑定。經調查,民警將目光鎖定在兩撥人員中一名爲管某某的河南籍盜竊前科人員,他曾在今年3月份來馬鞍山向謝某詢價。民警分析發現,他近期與前科人員王某某、樊某某均聯繫密切,此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14日,專案組民警驅車800公里前往河南省洛陽市、嵩縣等地將三名嫌疑人抓獲歸案。
2019年5月,管某某得知謝某有一批金泥要出售,遂和朋友前往馬鞍山,在謝某的帶領下來到存放金泥的地下室驗貨。經過取樣化驗,管某某發現謝某的這批金泥的品位是相當好的,但由於自己給出的價格與謝某要價相差較遠,因此雙方一直沒有談妥。化驗金泥花了管某某不少錢,想到自己還有很多外債,白跑一趟的管某某就極爲惱火,遂萌生了想去盜竊金泥的想法。
2020年5月,管某某將醞釀了一年的想法告訴了朋友王某某、樊某某,三人一拍即合。5月27日,管某某、王某某、樊某某三人駕駛一輛麪包車來到馬鞍山。第二日清晨,管某某獨自打車來到謝某存放金泥倉庫的小區,下車後步行進行踩點。憑着記憶,管某某找到了金泥所在的地下室,透過窗戶他發現金泥還在倉庫裡整齊的擺放着。回到賓館後,管某某並未急於帶着同夥下手,他們悄悄的開車回到了洛陽。
6月12日,在準備好蛇皮口袋、撬棍、鐵鍬、手套等工具後,王某某駕車帶着管某某和樊某某竄至謝某的倉庫附近。夜裡12點,管某某負責防風,王某某和樊某某採用翻窗入室的方式盜走地下室內存放的金泥600餘斤,得手後三人連夜駕車逃回洛陽。回到老家後,熟悉市場的王某某便開始了銷贓,他立即將手上的金泥倒賣,非法獲利37.5萬元,分贓後三人並未聽到馬鞍山有金泥失竊的風聲,就自認爲手法高明。想到還有約400斤高品位金泥躺在倉庫,他們就決定再幹一票。6月27日夜,管某某、王某某、樊某某三人再次竄至馬鞍山,以相同手法盜走謝某倉庫內剩餘的400斤較高品位金泥,而其餘品位較低的金泥他們絲毫未動,這一次他們銷贓得利39.74萬元,兩次銷贓非法得利共計77.24萬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將金泥煉製後出售給劉某某、張某某、袁某某,此三人明知所收金塊、銀塊系非法所得,依然低價收取,該行爲已經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管某某、王某某、樊某某、劉某某,張某某、袁某某6人均已被雨山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依法扣押非法所得40餘萬元,案件的深挖審查以及追贓挽損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