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緊急出手公佈「暫定古蹟」 臺中天外天劇場緩拆半年

▲▼包商上午準備拆除天外天,場面一度緊張,警方在場維持秩序。(圖/記者鄧木卿攝,下同)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建於1919年的臺中市天外天劇場,一直存在着是否爲古蹟糾紛,臺中市歷經兩任市府文資審議委員會決議都不指定爲古蹟,地主2日找來包商要進場拆除,被聞訊而來的文史團體阻擋,雙方一度僵持,警方也到場維持秩序,最後文化部認爲有保存價值,認定爲「暫定古蹟」才止息風波,不過爭議未歇,緩拆時間只有半年。

位在東區「天外天劇場」建於1919年,原是臺中仕紳吳鸞旗私人戲院,1935年由吳鸞旗之子吳子瑜擴建,並開放給一般民衆入場觀看,後因二次大戰期間,戲院受到戰火波及停業,至戰後才得恢復,之後天外天劇場建築主體歷經國際戲院、國際賽鴿中心、冷凍冰庫出租及收費停車場使用。

▲▼文化部和臺中市政府人員都介入協調。

2014年3月文史團體認爲,天外天劇場是臺灣已知現存最早的民營歐式劇院,及臺中最後一座日本時代老戲院等歷史價值,發起保存行動,2015年臺中市府召開「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因劇場形貌已改變多次,主結構也毀損,加上所有權人不同意等,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

臺中市政府表示,曾兩度將天外天列爲「暫定古蹟」爭取保護時間與空間,6年來舉辦超過15場相關會議討論,也委託學術單位進行專案調查研究,但文資會3月9日開會後仍決議維持2015年審議結果,不指定爲古蹟,也不登錄爲歷史建築。

▲▼文化部最後介入「暫定古蹟」,天外天得以緩拆半年。

針對上午天外天所有權人找包商,準備拆除一事,臺中市文化局文資處人員一早即趕赴現場,全程關心並掌握狀況,包商態度強硬,以該劇場屬私人所有,且受地主委託,要求在場人士全離開,文史團體則在場表達關切,希望不拆,場面一度緊張。

文化部文化資產管理局古蹟聚落組長張祐創表示,建於1919年的天外天劇場,從現存的建築結構,可以想見在當時是非常先進的工法,加上當時就使用鋼筋水泥,這在那時候更是少見,文化部認爲有保存價值,不懂爲何臺中市政府不這麼認爲,因此文化部先做出「暫定古蹟」決定,平息包商和文史工作者爭論,不過,緩拆時間只有半年,頂多再延長半年,這段時間會盡速協調出結論

▼臺中市議員肇國臉書po出文化部的「暫定古蹟」的公文。(圖/江肇國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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