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緩刑恐不能選立委 參選人王家貞批選罷法違憲

國民黨臺南市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右起)8日上午由國民黨立委遊毓蘭、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陪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王家貞批評民進黨行政院版本之修改選罷法違憲濫權,造成她的公民參政權受到傷害。中央社

國民黨臺南市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僞造文書緩刑定讞,依選罷法規定恐不符參選資格。王家貞今天說選罷法是違憲惡法,踐踏公民參政權,她是首位受害者,將尋求各方救濟,盼能轉變結果。

國民黨提名臺南市第5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僞造文書案被法院宣告緩刑定讞,仍在緩刑期間,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爲候選人。王家貞今天在國民黨立委遊毓蘭陪同下舉行記者會。

立法院5月26日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規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或第15條的收受使用財源不明,以及刑法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加重詐欺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爲候選人,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宣告者,亦同。

遊毓蘭說,當初選罷法修法前,她就在內政委員會提出質疑,但民進黨團仍在協商時強行通過違憲、剝奪人民參政權的惡法,王家貞成爲修法後第一個受害者,這樣的惡法應經檢驗,應該要請大法官釋憲。

王家貞表示,她不希望成爲第一位被害人,當她得知有可能被剝奪參政權時,只有一個選擇,就是勇敢站出來,這樣的違憲惡法,今天她可能是受害人,明天可能有。

王家貞舉例說,假設她不小心與遊毓蘭撞了一下,雙方延伸出一個官司,官司終結被判緩刑,竟然不能參選;如果因故發生車禍導致無法和解,在法院被判緩刑,也不能參選。

王家貞表示,這樣的惡法是爲了真正遏止黑金及各種犯罪行爲,還是剝奪人民參政權。她受到很多污衊、抹黑,還是要爲她自己及所有可能遭到違憲惡法傷害的臺灣鄉親勇敢站出來,尋求各方救濟,盼能轉變可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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