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王家貞因1案恐失參選資格?本尊喊違憲 檢方說話了
國民黨臺南五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5日在國民黨臺南六選區立委參選人陳以信等人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除痛批新法剝奪所有正在緩刑者的參選資格,明顯違憲,還強調已委託律師遞狀聲請易科罰金。(洪榮志攝)
國民黨臺南五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僞造文書案件被法院宣告緩刑,儘管她已經完成登記,但因受限今年6月修訂的選罷法排黑條款,外界擔心恐將影響參選資格。王家貞5日除痛批新法剝奪所有正在緩刑者的參選資格,明顯違憲,還強調已委託律師遞狀聲請易科罰金。不過,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過去並沒有拋棄緩刑改易科罰金的先例,檢察官將於收案後依法律規定審酌。
據瞭解,王家貞因高報服務處助理薪資,今年3月被臺南地院依僞造文書罪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命於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由於未提上訴,全案於今年4月底確定,她也支付公庫10萬元。
不料,今年6月立法院修正選罷法納入排黑條款,其中第26條不得登記爲候選人資格的條件,第九款即明訂「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於緩刑期間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鑑於王家貞目前還在緩刑期間,即使已經完成登記,參選資格恐有疑義,將待中選會本月15日正式公告參選人名單。
王家貞今天在國民黨臺南六選區立委參選人陳以信、臺南三選區立委參選人姚正玉及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蔡育輝等人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時,強調她沒有貪污、沒有A錢,此事已經司法確認,之所以會有此案,系因爲讓2名卡奴朋友能養家活口,採取「便宜行事」的做法發給薪資。
王家貞還認爲,今年6月行政院提案、立法院通過修改的選罷法,凌駕於憲法之上,將所有正在緩刑的人都剝奪參選資格,讓緩刑微罪等同褫奪公權重罪,違憲剝奪公民參政權,儘管她可能成爲首位違憲惡法的受害者,但她不會推卸責任,不會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仍將逆風前行,竭盡全力與惡法拚搏。
王家貞說,緩刑是給受刑人免予執行的寬典,受刑人應可拋棄緩刑的利益,她已經委託律師向臺南地檢署遞狀聲請易科罰金,以求在投票日前執行完畢參與立委選舉,絕不放棄任何挺民主、護公義的責任承擔。
陳以信也指出,選擇緩刑或易科罰金是當事人的權利;更何況,王家貞4月判刑確定,選罷法6月才修改,她也「無期待可能性」,因此希望檢方准予易科罰金。
蔡宗聖迴應說,《刑法》第75條及第75-1條有撤銷緩刑的條件,但依《刑事訴訟法》476條的規定,撤銷緩刑須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