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提案|洪明基:加快立法進程,關閉“職業索賠”投訴之門

“職業打假人”的出現,本是幫助政府部門發揮“啄木鳥”的作用,淨化市場環境。但近年來,一些“走偏了”的打假人開始轉變爲“職業索賠人”,這部分人身披消費者外衣,成爲專職牟利者,以“維權”爲名、涉嫌敲詐的職業索賠行爲,頻頻引發爭議。

“職業索賠人不能視爲是普通消費者,很多都是鑽法律的空子,最終的訴求是獲取不當利益。”全國政協委員、合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洪明基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當前公司化運作‘知假買假’與‘主動造假’的惡意索賠行爲,嚴重擾亂了市場經營秩序,需儘快規範職業索賠人“假打假、真牟利”的行爲。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他提交了《關於遏制惡意索賠行爲讓消費投訴在法治範圍內運行建議》的提案。

洪明基表示,就惡意索賠行爲而言,餐飲領域是高發場景,職業打假人會在點餐後以“吃出”異物爲由,頻繁投訴商家並要求賠償。

洪明基告訴記者,當前惡意索賠呈現團伙化、職業化運作的特徵,會通過造假構陷經營者違法。甚至還有人通過社交平臺,公然售賣、傳播“外賣賠付”教程,形成黑灰產業鏈。不法分子通過教授他人以在外賣中吃到異物爲由,向商家進行投訴並索要賠償。有一些青少年和在校學生也因此開始進行惡意索賠,對社會風氣產生不良影響。

“在現實當中,惡意索賠之所以如此猖獗,在於受害商家經常懷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通過賠付來息事寧人。與此同時,此類事件因舉證難、索賠數額小額多頻很難達到刑法立案標準,造成企業申訴無門、叫苦不迭。”洪明基分析。

那麼,如何來遏制惡意索賠行爲呢?洪明基建議,要在全國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例如,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與美團外賣平臺針對虛構事實進行惡意索賠的行爲,建立了將涉嫌違法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的協同治理機制;山東淄博出臺的《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處置職業索賠舉報行爲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了惡意索賠的具體情形。

洪明基還呼籲,國家要通過立法明確惡意索賠行爲認定標準。通過設立惡意索賠行爲的判定標準,與正常消費維權進行有效區分。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懲罰性賠償,建議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明確符合懲罰性賠償的必要要素,減少裁量空間,爲控制惡意索賠行爲人濫用“懲罰性賠償”提供法律解釋。

洪明基建議,司法機關與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出臺優化投訴舉報處理機制的指導意見,對認定爲惡意投訴舉報行爲的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則終止調解並告知相關人。鼓勵市場主體及時向轄區信訪、市場監管部門共享惡意投訴舉報人信息,減少非正常投訴佔用行政資源和考評指標。

洪明基還呼籲,建立行業共享惡意投訴舉報異常用戶名錄。由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及相關行業組織,依據惡意投訴舉報行爲判定標準,彙集各企業反饋的職業索賠人員名錄及案件,定期通報行政、司法、信訪、信用管理等部門,防範濫用投訴舉報訴訟權利,增加職業索賠行爲人信用監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