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可以在家過年了 法官裁定加保1億元「每週六警局報到」

魏應充委任律師臺中分院。(圖/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油案判刑入獄,12月17日獲假釋,但其涉頂新劣油案尚未審結,臺中高分院22日召開再執行羈押庭。合議庭最後認爲,魏應充應加保1億元,具保候傳,並限制住居,每週六中午12時以前應向臺北市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報到。檢方對於裁定表示不滿意,將等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抗告

▲魏應充步入臺中高分院,準備開庭。(圖/記者李忠憲攝)

魏應充也透過基金會發表聲明指出,魏應充先生感謝各界關心。一直以來,魏先生皆以「坦誠面對、勇於承擔」的態度面對司法,不管是日前獲准假釋或是本次開庭審理當事人對於結果皆表示尊重與感謝,後續面對司法,也仍會據此勇於面對及承擔。

聲明中也說,魏應充先生熱愛生於斯、長於斯的這塊土地,與家人、兄弟、員工之間感情甚篤,近年不僅於家鄉永靖打造「成美文化園區」,積極投入文化推廣與古蹟修繕保存,未來他也將以一位臺灣社會的平凡志工,終身投入公益志業,盡己所能的爲這塊土地付出。

魏應充12月17日獲假釋出獄,但最高法院認爲他涉及的頂新劣油案二審重判13年,尚未審結,囑託臺中高分院21日上午召開再執行羈押庭。魏應充準時與委任律師餘明賢蔡玫真陪同下,步入法院開庭,對於媒體提問,他未做任何迴應。

魏應充在法庭上說,他深愛臺灣這片土地,沒有逃亡理由,案子審理這麼多年,他從未逃避,爲的就是爲了他的父母家族子孫、員工,希望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他也細數在臺灣所做的公益及文化努力,他希望自己能當終身志工,請法官不要收押他。

檢方則提出相關新聞資料及數據,認爲魏應充涉頂新案重判15年,這2年來頂新又陸續脫產估計380億元,併到中國投資114億元;魏不僅有新加坡居留權,與中國大陸黨政關係良好,有劉福助陳由豪曾正仁政商名流潛逃中國的先例,最後都無法引渡回臺,認爲魏有羈押必要。

魏應充律師則反駁說,頂新集團旗下臺灣之星已在臺增資400多億元,且魏應充的新加坡居留權已於今年3月14日到期,目前已無效。不能因爲對方有錢,就認爲一定會逃亡,一切還是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來衡量。

合議庭最後認爲,魏應充因爲事業工作往返國內外各地,以其社經地位,足以有逃匿國外、規避刑責能力,確有羈押原因。考量他長期遵期出庭應訊,以及魏的資金能力,認定加保1億元應可確保國家刑事公權力的執行。魏也限制住居,並於每週六中午前應到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報到。魏應充之前在味全混油案保釋金高達13億1000萬元,其中10億書面保。他他入監服刑後已依法發還給魏。而魏應充另涉及頂新劣油案,一度被彰化地檢署聲押獲准,但移審彰化地院後即以3億元交保,但彰化地院判魏無罪,二審又大逆轉重判他15年,如今再加保1億元,魏已支付4億保金

魏應充另有涉犯逃漏稅案件,彰化地院依商業會計法等,對44罪部分合並判他3年,得易科罰金;不過案經臺中高分院審理時,魏應充認罪,並撤銷其中37罪上訴,彰化地檢署跟進撤回37罪上訴,37罪在一審定讞。臺中高分院審酌剩餘的7罪後,仍認爲魏應充逃漏稅金額逾2億元,危害社會甚鉅,雖魏應充認罪,仍判2年,且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