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驗收就付款明華國中被控圖利廠商
明華國中校舍啓用八年未完成驗收,還支付相關工程款項,遭審計部發現送監察院糾正。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質疑上下交相賊,造成一千五百餘萬元公帑損失,昨天控告學校瀆職圖利廠商,未來也不排除再控告教育局。
劉亞平公佈監察院報告指出,協力廠商塑恆公司控告日安勝訴,結果學校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後,竟以日安已無任何工程款或其他款項足供領取爲由,一面向法院異議,卻又支付相關工程款項給日安。
他說,學校應作爲而不作爲的結果,爲了廠商,連法院都敢欺騙。扣除工程估驗保留款及賸餘工程款後,造成一千五百一十四萬元公帑損失。
劉亞平怒斥「把人民當傻子,把國家當凱子」,造成公帑鉅額損失,卻還能通過校長遴選升官。工會理事會決議動支法律基金控告明華國中,已調至他校服務的黃淑卿等人應負起相關責任。黃淑卿對此事不願迴應,教育局則澄清已對校長作出處分,另針對工程驗收提報改善計劃,監察院也同意辦理。
教育局表示,工程早已取得使用執照無安全疑慮,爲保障首屆學生就學權益不必借他校上課,且未驗收工程多屬裝修細節,不會造成安全影響或任何使用上的不便。教育局進一步說明,法院判決學校需先支付下游廠商部分工程款,若不支付將遭強制執行,恐影響學校運作損及學生權益,經請教法界人士後,才決定以累積剩餘款先行墊支,未來再向廠商求償。教育局強調,學校已先扣住廠商兩千餘萬元工程款項,不致發生教育產業工會所質疑的「造成公帑損失」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