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亞泥臉書大戰 林淑芬嗆張景森:敗壞政府聲望!

▲林淑芬與張景森臉書摃上。(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顧問謝志誠近日在臉書貼現行礦業法》第47條條文的立法沿革,質疑現行條文規定問題。沒想到政務委員張景森率先回應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在今天早上回應,雙方展開一場言詞大戰,林淑芬還怒轟張景森,「民進黨政府聲望就是被你這種官敗壞的。」

謝志誠先在臉書表示,礦業權者要使用你的土地,取得你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處,調處不成,可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把地價租金補償提存,申請主管機關備查後,便先行使用你的土地。「這樣的條文?!有立法委員要提起釋憲?」

對此,張景森先回應:「礦是國家的」,謝志誠也表示,「回到國家財產角度重新出發,就要好好的、冷靜的討論,不要修了外褲,傷了內褲。千萬要記取過去膝蓋反應修法衍生更大傷害的教訓。」

先在謝志誠的臉書留言處質疑政府「土地是原住民的,礦是國家的,還不遵守法律好好嚴格把關,修法前『剛好』通過展延?放縱財團掠奪?」,張景森則回覆,「 有哪裡不遵守規律?妳可以依法去追究。」林淑芬更狠嗆,「握有國家權力高官,將國家的礦,跟社會公益踩在腳底下,不把原住民當人,踐踏原基法,違法護航亞泥展延,然後嗆立委說,你來抓啊!民進黨政府聲望就是被你這種官敗壞的。」張景森隨後表示「只是回答妳的質疑而已。誰敢嗆妳呢?」林則回覆一個大笑的貼圖。

不過,兩人之後又繼續吵,張景森說,問題就在「礦權展延」適不適用21條;林淑芬又回,「對,法律是政委開會決議說了算,不是條文怎麼規定。」張景森則立即又說,「政委有比法律大嗎?當然沒有啊。」、「『展限是權利的延續』這不是誰的邏輯,而是上次修法時的認定。誰也不能用凹的。官員不能、立委不能、環團也不能。只能去修法!」

面對張景森的說法,林淑芬又直批,「拿立法說明欄上的一句話,就架空明白寫在「法律上」的原基法,當成護航的法律依據?真荒謬。重點是你明明知道這個有問題的法律要修了,還趁機趕快加速通過許可。」張則又迴應,「原基法時21條適用問題這一項如果有問題,我負責。其他的都不干我的事,請不要用抹黑我的方式來擦亮自己的光環。」林淑芬則再度不客氣地說,「明知道法律有問題,趁修法前,快速依據『偏袒業者的舊礦業法』快速通關,纔是你的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