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又公佈確診足跡? 侯友宜重申:依中央「三大原則」公佈
新北市長侯友宜昨稱不公佈足跡「是中央特別下令」,遭到指揮中心駁斥,24日召開應變會議記者會時,再次公佈一份確診個案足跡。侯友宜特別說明,中央防疫會議有決定不公佈足跡熱區,至於個案足跡,要依照中央訂定的三原則來公佈,因此「再度調整」後提供給外界參考。
衛生局長陳潤秋會後進一步說明,當個案可能會碰到「不特定對象」,纔有公佈必要,若是彼此認識且都有戴口罩、實聯制的場所,就不需要公佈,疫調時就會匡列相關接觸者。至於車站,因可能接觸到「不特定對象」,會視個案有無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停留時間長短等,評估是否公佈該足跡。
新北副市長劉和然補充,並不是個案去過的所有地方都要公開,像家庭聚會、學校、醫院、診所等,中央都已列爲「不能公開」;至於車站部分,個案若只是經過或停留時間非常短,公佈出來又會引起恐慌,因此疫調時依據個案是否戴口罩以及有無長時間停留,判斷是否公佈。
▲中央公佈足跡三原則。(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根據中央足跡公佈三原則,分別爲「個案於該地點停留時間長短」、「個案及接觸對象有無配戴口罩」、「該地點有無符合密切接觸者定義之對象」,其中,被列爲「不公開」的可能範例包括:家庭、私人聚會場所、職場、學校、醫院、診所、旅館。
被列爲「考慮公開」的可能範例包括:餐廳、健身房、無法掌握特定接觸者時場所;被列爲「可公開」的可能範例則有:百貨公司、賣場、長途交通工具。
▼5月10日至5月23日新北確診個案足跡。(圖/新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