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對個別投資者風險承擔能力評估 格上理財被責令改正
中新經緯1月9日電(薛宇飛 實習生 魏宇暄)8日,因未對個別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北京格上理財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格上理財)被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責令改正。
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網站8日發佈的《北京格上理財顧問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顯示,經查,格上理財在銷售部分私募基金的過程中,未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個別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上述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下稱《暫行辦法》)第十六條之規定。
中新經緯查詢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採取前款規定的評估、確認等措施。
依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決定對格上理財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要求格上理財在收到該決定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並將擇機對格上理財的整改落實情況組織檢查驗收。如對該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格上理財官網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07年,擁有財富管理、資產管理兩大業務主線。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是格上理財旗下財富管理平臺,沿革于格上理財在基金銷售板塊的佈局,於2015年在北京註冊成立,2016年經中國證監會覈准獲頒《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取得基金銷售資格。
中基協網站顯示,格上理財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均爲安立欣,公司註冊和實繳資本金均爲2290.95萬元人民幣,目前公司全職員工人數13人,取得基金從業人數4人,管理規模10億-20億元,與其相關聯方有北京金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迦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格上理財在管基金數量1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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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薇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