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津:大陸開始運用司法手段提升懲治臺獨的力度

大陸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王英津。(圖/取自中評社)

針對大陸官方日前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指出,這是中國大陸繼2021年、2022年先後兩次出臺懲治臺獨頑固分子清單後的又一重大舉措,表明大陸開始運用刑事司法手段提升懲治臺獨頑固分子的力度。

王英津在中評社24日刊登的專訪中表示,賴清德總統5月20日發表了被認爲是臺獨宣言的就職講話,一個月後的6月21日,正值他「就任滿月」之際,大陸發佈了懲治臺獨的《意見》。他認爲,選擇這個時間節點,有反制賴清德當局不斷臺獨挑釁的考量。

他指出,一個月來,賴清德三次發表「兩國互不隸屬」的臺獨論調,並試圖從歷史、文化、法律、國際等多個領域,全方位地推進臺獨冒險活動,這嚴重威脅到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爲反制「臺獨挑釁,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大陸以前所未有的形式發佈《意見》,展現了大陸堅決反對臺獨分裂活動的決心和意志。

《意見》落款爲5月26日,王英津稱,可見《意見》從醞釀、論證、規劃、起草、修改,到最後定稿,必定經歷了一個很長的時段。該《意見》或許早已以完稿或準完稿形式儲存於大陸打擊臺獨的工具箱裡,只是備而未用而已。

對於這份《意見》的性質大陸學界存有不同看法,王英津認爲,將其界定爲司法解釋性文件或許更爲妥當。該文件的最大特點是詳細、具體,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王英津表示,《意見》的懲治力度遠大於前兩次公佈臺獨頑固分子清單。從實踐看,實施前兩次清單制裁的機關,雖然偶爾有司法機關,但主要是行政機關,而實施此次《意見》懲治的機關,雖然包括行政機關,但主要是司法機關。

換言之,如果說前兩次清單制裁側重於行政制裁,那麼,此次《意見》懲治則側重於刑事追責。通過以上比較可知,《意見》的懲治力度遠大於清單。

王英津表示,《意見》共22條,明確規定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適用情形和條件,對犯罪認定標準、追責程序規範等均作出了詳細規定;對「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關鍵角色的認定標準進行了清晰界定;同時作出對犯罪首要分子、對外勾連者從重處罰,以及對相關犯罪分子依法終身追責、缺席審判的規定,這些規定增強了對臺獨頑固分子進行刑事追責的可操作性,無疑將增強對臺獨分裂勢力的震懾效果。

對於《意見》發佈後,臺灣出現人人自危的氛圍。王英津稱,希望臺灣同胞與臺獨勢力劃清界限、保持距離,加入到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行列中來。大陸會一如既往地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廣泛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共同反對臺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