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示警「特定人士」要注意 分析陸公佈懲治臺獨法令背後用意

大陸21日發佈「懲治臺獨22項法令」,其中明確列出了施行方式,且最重可判處死刑,引發各界熱議。(圖 / 新華社)

大陸21日發佈「懲治臺獨22項法令」,其中明確列出了施行方式,且最重可判處死刑,引發各界熱議。對此,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研判,這次22項法令爲建議而非法律,是宣示性的告知,因爲針對「反分裂」相關行爲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就已寫得很清楚,他並提醒,部分被大陸點名的特定人士要注意,若是去了與大陸友好的國家,是否會有被引渡的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第1款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吳宗憲昨(22)日在中天政論節目《週末大爆卦》表示,這次的發佈是個「建議」,而非「法律」,因爲針對「反分裂」相關行爲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就已寫得很清楚,所以針對陸方的作法,他認爲這只是他們把相關政策、法令再次說明清楚。

「這是一個宣示性的告知」,吳宗憲接着說,大陸可能想藉這次機會,告訴外界他們的想法和政策,所以懲治臺獨22項法令的政治意義高於司法意義。吳宗憲也提醒被陸方點名的部分人士,應注意「長臂管轄」,若是去了泰國等與大陸友好的國家,是否會有被引渡到大陸的風險,「可能這些人自己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