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懲治臺獨刑期出爐 這些人曾被列「頑固分子」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中國大陸今(6月21日)發佈《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規定了相關程序及刑期,包括臺獨頑固分子可依法適用「缺席審判」,情節特別惡劣,可判處死刑。外界也回顧,大陸過去曾經公佈「臺獨頑固分子」的清單。

中國大陸今(6月21日)發佈《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其中規定,對臺獨頑固分子可依法適用「缺席審判」,對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追溯期限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對於分裂國家罪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可判處死刑。

大陸早在2020年11月,開始研究制定「臺獨頑固分子」清單,對涉獨、謀獨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採取嚴厲制裁措施,包括依據《反分裂國家法》及《刑法》、《國家安全法》有關「分裂國家罪」 等條款繩之以法,終身追責。

2021年11月5日,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首度直接點名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3人爲「臺獨頑固分子」,稱大陸方面將依法懲戒,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

國臺辦於2022年8月16日新公佈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林飛帆、陳椒華、王定宇等7人爲列入清單的臺獨頑固分子,對他們與之前已公佈的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3人採取以下懲戒措施,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以及採取其它必要的懲戒措施,依法終身追責。

大陸國臺辦2024年5月15日宣佈將嚴懲臺灣「名嘴」黃世聰、於北辰、劉寶傑、李正皓、王義川及其家屬,原因爲罔顧大陸發展進步的事實,蓄意編造有關大陸的虛假、負面資訊。不過國臺辦對5位「名嘴」並未使用「臺獨頑固分子」,僅是使用「蓄意編造大陸虛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