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死在租屋!房東逼妻子「買下凶宅」 她all in慘錢房兩空

丈夫死在租屋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江蘇一人妻陸英化名)和丈夫在2011年,從一名叫做劉芳女子手中租到了一套房子夫妻倆帶着三個孩子居住於此,並做些小生意。天有不測風雲,2014年,丈夫病逝於租屋中。這時,一個叫王強的人拿着房產證自稱是屋主,說這房子裡死了人晦氣,要陸英買下房子,她要不買就必須搬走。

因爲給丈夫看病,陸英在經濟方面已經捉襟見肘,只能跟王強商量能不能再便宜些,雙方最終以3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成交。當時,陸英曾去房屋部門查明對方拿的房產證是真實的,於是東挪西湊借了30萬元,以兒子名義與王強簽訂了房屋買賣合約辦理產權轉移。

沒想到,房產證剛到手,陸英突遭當頭一棒。當時,A公司找上門來要房子,稱王強早在20年前就將房子賣給A公司了,雖然之前把房子租給員工劉芳等人居住,但該公司纔是真正的屋主。

A公司索要房子無果後,於2014年9月7日提告,狀告王強與陸英惡意串通侵害公司權益,要求法院判決確認房屋買賣合約無效。

2015年3月19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確認房屋合約無效。A公司勝訴後,向產權登記部門申請註銷變更登記。就這樣,2016年12月12日,陸英買的房子飛了。

2018年1月22日,王強向徐州市檢察院申請監督。2018年4月12日,徐州市檢察院提請江蘇省檢察院抗訴。同年5月25日,省檢察院向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同年9月6日,省高級法院決定提審該案。

法院再次調查認定,A公司拿到房子後,既沒有簽訂書面購房合約,也從未要求王強協助辦理過戶手續,房子一直登記在王強名下。故認定,王強同陸英房屋買賣合約有效,駁回A公司的訴訟請求

目前,房屋已經解除查封,過戶手續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