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金案重審判死刑,律師:未被認定爲“聶案”真兇,將上訴
(原標題:王書金案重審判死刑,律師:未被認定爲“聶案”真兇,將上訴)
11月24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發回重新審理的被告人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
澎湃新聞從王書金代理律師朱愛民處獲悉,此次法院仍未認定王書金系石家莊玉米地案真兇,王書金將上訴。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書金於1993年11月29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劉某某、1995年農曆八月初的一天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芳、1995年農曆七月下旬的一天強姦被害人賈某某後殺害未遂。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王書金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應依法數罪併罰。
法院表明,王書金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情節及後果均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雖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王書金的犯罪行爲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遂以被告人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對附帶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