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出車禍昏迷 人妻奔醫院籤手術文件傻眼 小三已簽字

屏東1名人小芳化名)日前獲知丈夫車禍昏迷,趕至醫院準備簽署手術文件,竟發現文件上已有1名自稱「女友」的女子簽名。(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屏東1名人妻小芳(化名)日前獲知丈夫出車禍昏迷,趕至醫院準備簽署手術文件,竟發現文件上已有1名自稱「女友」的女子簽名,她之後查看丈夫手機,更發現多張對方小三性愛照與鹹溼對話,氣得她提告;法院根據2人對話內容,認爲確實超出一般朋友關係,判小芳可獲賠償2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與丈夫結婚8年,育有1子1女,她在婚姻存續期間,就曾發現丈夫在外交了小三,2人還經常出遊;去年9月9日丈夫因爲車禍陷入昏迷,她緊急趕到醫院時欲簽署手術相關文件時,卻發現該名小三早已在文件上簽名,還表明身分爲女友,她之後查看丈夫手機,還發現小三與丈夫有多段親密對話以及多張性愛照。

小芳事後才得知丈夫已與小三交往2個月,並多次發生性關係,讓她崩潰決定提告,以配偶權受侵害、精神上有莫大痛苦爲由,向2人連帶求償50萬元。不過丈夫在法庭上辯稱夫妻感情早已不睦,小芳曾一再表達想要離婚,甚至說性自主權個人人格權,應受《憲法》保障;小三則說原先不知道對方已婚,對方也承諾之後會離婚與她交往,並認爲小芳提出手機的內容屬未經同意所盜用,應證據能力

法院認爲,性愛照並非以強暴、脅迫等方式蒐證,故仍存有證據能力,且丈夫與小三的對話內容中,曾提到「我家根本是旅館,我是你外面的小三」、「你太太現在纔是你合法伴侶,我沒有任何保障」、「 我也要戒指,我要比她(李妻)的大」,顯見2人已逾越正當朋友關係,判2人需賠償小芳25萬,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