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激勵機制 陸專家:綠色低碳產業增長目標應適當調高
中國電信(國家)數字青海綠色大數據中心,是中國首個零碳數據中心,減碳量超30萬噸。(摘自中新社)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中方首席顧問、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表示,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碳中和的長期目標不能動搖或者後退,落實責任,要完善激勵機制。他還建議,綠色低碳產業的增長目標應適當調高,新技術、新產業的替代速度要加快。
澎湃新聞報導,劉世錦24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24年年會碳中和與全球氣候治理專題研討會上指出,實現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首先需要積極創造條件,提出與實現「雙碳」目標相適應的減碳量化指標,這一量化指標應該既包括大陸全國層面的,也包括各個省市縣區層面,再進一步分解到各個行業和企業,並建立起可覈查、可追責的責任體系。
在企業層面,則應普遍形成碳足跡捕獲和碳帳戶覈算體系,在此基礎上推動更多的企業進入碳排放權市場。在減排壓力如此緊迫的情況之下,至少在生產領域應當實行普遍的強制性減排,只有建立起強有力的量化責任體系才能夠激發起各個層面,特別是企業強勁、持久的減排動力,碳市場才能夠提高效能。
劉世錦認爲,減碳責任體系、碳帳戶等等都屬於減排制度設施的建設,過去在這方面坦率說進展不夠快,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成本過高。成本過高既包括技術成本也包括經濟學講的交易成本。隨着「雙碳」進程加快、經驗的積累,特別數位技術的快速發展,這方面的成本已經大大降低了。所以加快「雙碳」進程技術創新是關鍵,制度機制創新也很重要,而且往往要走在前面。
此外,劉世錦還強調,綠色低碳產業的增長目標應適當調高,新技術、新產業的替代速度要加快。隨着技術上的快速反覆運算和大量產業化投資,中國低碳綠色產業發展的潛力在不少方面是遠超預期的。
他認爲,現在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應該呼應COP28提出的要求或者新的目標,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應該適當的提升,新技術、新產業對原有技術和產業的替代速度應相應加快,這樣有利於企業實現規模經濟、降低成本,增加研發投入,同時也會縮短實現雙碳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