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男張鶴齡殺死妻女3人:我當時被鬼拖走
已婚男子張鶴齡和人妻蘇玉真外遇,被元配發現後,在蘇玉真慫恿之下,張男竟殺死妻子和2個女兒,並將殺妻過程用手機實況轉播給蘇女聽。最高法院今天(22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全案辯論終結,將擇日訂宣判日期。張男律師黃柏彰受訪時轉述張男的話,聲稱當時殺人是所謂的「被鬼拖走」。
7年半前(2006年4月),張鶴齡因爲婚外情曝光,與情婦蘇玉真共謀殺人。犯案當晚,張鶴齡趁妻女3人熟睡,打電話給蘇玉真,蘇女嗆他有種就殺掉老婆,張鶴齡應允,先用乙醚迷昏悶死3人,再開瓦斯爐燒水,製造一氧化碳中毒假象,佈置成自殺現場,最後用繩索從16樓離開,全部過程以手機實況轉播,讓蘇女聽見。
官司訴訟到高等法院,更三審依殺人和殺害兒童,判處張鶴齡2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蘇玉真判10年定讞,已經入獄服刑。張男殺害妻子部分,已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但到了高等法院更四審,張男殺害2名女兒部分所判的2個死刑,還在纏訟。
今天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庭上,張男律師黃柏彰指出,張男在殺妻過程中驚醒了女兒,他才一時慌亂殺死女兒,也就是沒有直接故意,某種程度上可說是「過失殺人」;另外,張男曾經求死,被判處死刑沒有上訴,是否真的無教化可能或惡性不改?仍待斟酌。
檢察官指出,張鶴齡購買乙醚後,還先拿小老鼠來試驗,殺女過程也悶住口鼻,驗屍報告顯示,2名女兒口鼻都呈現白色,顯示「長時間悶住」,蘇玉真證詞也證稱,他悶住女兒時說了「爸爸對不起你們」,這怎能說「沒有殺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