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12年工作年限 擬修法取消

外勞12年工作年限,擬修法取消 。(示意圖記者李孟璇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外勞在臺工作12年年限可望取消!據瞭解,立院本期院會將把相關修正案列爲優先處理法案,一旦三讀通過,外勞就能延長在臺工作期限

按目前《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勞在臺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爲3年,期滿可申請展延,但最多以12年爲限,對此,不少僱主反應,中途更換外勞對被照顧者將產生不便,因此希望取消外勞年限,讓熟悉工作的外勞可以留在臺灣繼續工作。

如今這樣的限制可望鬆綁了!根據勞動部與立院國民黨協商的最新版本,將取消外勞在臺最長工作年限,不過須增定政府審覈機制,若外勞在臺工作滿12年,並符合一定要件,包括語文、工作技能薪資水準等,就能繼續留在臺灣。

據瞭解,立法院本期會議將把《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列爲優先處理法案,屆時開議後完成三讀,外勞工作年限就可延長。以目前在臺工作外勞近58萬人,其中工作滿9年但未滿12年的外勞約3,800人,相關修正案通過,將是首批受惠族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