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自旅遊疫情第1 、2級警示國家來臺 有症狀者要自己負擔至少3000元採檢費

三級警告來臺外國人症狀者「自費檢驗。(圖/中時電子報)

國際新冠肺炎轉趨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佈,3月17日開始,第一、第二級旅遊警示國家人士來臺,無論是旅遊、商務訪友,一旦在臺灣出現症狀,需要採檢時,採檢費用3千元以及相關掛號費X光檢費用都要自行負擔。

旅遊疫情第一級、第二級國家,來臺只需要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不需要隔離或檢疫,但考量一但出現症狀需要採檢才能排除感染,爲了避免增加國內防疫負擔,一旦出現症狀需要採檢,必須自行負擔檢驗費用3千元以及相關掛號費、X光采檢等費用。

至於第三級旅遊疫情國家的外國人來臺,必須實行居家檢疫十四天,期間若沒有地方居住要住集中檢疫所,則需自行負擔每日150美元的住宿費,14天要價約6萬多元新臺幣。期間若出現症狀需要採檢,則由我國負擔3千元採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