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10月上路 違法載客將重罰

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Uber若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須以小時作爲起租單位,否則開罰。 (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本週部務會議通過後,預計6月初公告,爲使代僱駕駛順利轉業,交通部預留4個月的緩衝期,將開放37場計程車登記證考試,可吸收1萬人以上報考,該法將在10月初正式上路,屆時Uber司機將有兩條路可以選擇,即轉行改開計程車,或是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Uber若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須以小時作爲起租單位,否則可對租賃業者處以9000元到9萬元的罰款。網路叫車平臺自救會痛批,交通部所謂廣納意見都是虛晃一招,今午將至政院前抗議。

交通部公路總局長陳彥伯表示,Uber司機若要轉行加入計程車業,僅欠缺執業登記證,將在6月到9月辦理37場計程車登記證考試,約可吸收1萬名以上考生報考;6月18日將於臺北市開辦第一場考試,該場次考場可容納1680人,過去北市每場多約400人報考,但該場已有800人報名,可見已有多名司機準備轉行。

如果Uber司機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陳彥伯說,租賃業者應向公路機關提出營運計劃書,且須以小時作爲起租單位。將透過網路公佈的資訊,檢查車輛是否提出計劃申請,並以交易紀錄檢視承租時間與收費模式是否合法,若有違規,將對租賃業者處以9000元到9萬元的罰款。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Uber在各國都是強行闖入,是「違法切入、尋求合法」,交通部無法爲其更改遊戲規則,否則對計程車司機並不公平。

對此,計程車發展聯盟表示肯定,其中臺灣大車隊全新入隊獎勵方案6月上線,Uber則指交部未審慎看待民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