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銀襄理公出幽會 財部送懲戒

土銀襄理公出幽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土地銀行前仁愛、南新莊分行程姓襄理於103年12月至108年3月間,多次利用公出時間在旅館與已婚江女幽會併發生性行爲,且生有兩名子女,因行爲失當,被財政部移送懲戒,經懲戒法院判決降兩級改敘。

依懲戒報告,程男化名「麗娟」與江女透過LINE聯繫,並以拜訪客戶、勘查押品或到總行開會等理由公出,前後與江女幽會共42次,並生下兩名非婚生子女,後遭江女之夫曾男檢舉。

財政部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61條第3項規定辦理,並將程男經懲戒法院判決結果及該院判決全文PDF檔刊登於行政院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