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辦公室嘿咻 懲戒今出爐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監院彈劾,懲戒法院定24日上午宣判。(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辦公室嘿咻且事後還騷擾對方丁男坦承在上班時間做「不宜行爲」,但否認性騷擾,懲戒法院今天上午將宣判。丁依法最重可被判決免職,若丁被判免職,則終身不得再任公務員,等同斷了公職之路。

由於丁在案發時政務人員,依照《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有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退職金、減俸、罰款、申誡等6種處分,對目前無公職身分的丁來說,沒有實質影響,至於罰款部分,則可罰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監察院彈劾指出,丁任職高市府新聞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女記者交往,他坦承2人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爲,2人分手後,2017年2月27日丁在臉書上傳他與該女合照,該女感到受冒犯,因此造成她後續工作困擾。

監院表示,丁男2017年4月5日與嚴女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該女,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爲不檢、有辱官箴,行爲嚴重失當,傷害政府信譽公務人員形象,因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日前傳訊丁男,陪同出庭妻子婕妤丈夫喊冤,表示不能接受性騷擾的指控,丁在臉書貼的是他與女記者在餐廳公開場所的合照,「這怎麼會是性騷擾」,而該女記者主動提供媒體牀照,到底誰纔是性騷擾?

蔣女說,女記者掌鏡拍攝的性愛畫面,怎麼會是丁男強拍,且明明是2個人感情事情,爲什麼國家公權力要介入呢?丁允恭則表示,他在辦公室從事不宜的行爲,感到很抱歉也請辭,但否認性騷擾,希望法官還給他一個公道

去年懲戒法院改制後,公務員懲戒訴訟已改爲一級二審,丁允恭或監察院若不服今天的判決結果,都可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