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新選擇!REITs 基金型初審通過 5年規模喊千億元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卸任前初審通過修正《投信顧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可採基金架構發行。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蘇健忠攝影

財委會15日初審通過修正《投信顧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可採基金架構發行;據金管會調查,此法案上路後,有11家投信業有意願發行,估三年內可發行七檔、規模約450億元,五年內發行檔數增到15檔、規模可攀升到1,000億元。

投信業者看好,REITs基金型上路的商機,有兩大主因,一、REITs可提供穩定收益,類似包租公效果,對偏好息收的國內投資人具吸引力,二,REITs是掛牌交易,跟ETF一樣具流通性,有機會成爲繼ETF後,受到國人喜愛的商品,更可替資本市場注入另一股活水。

這也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卸任前的最後一個初審通過的法案。REITs基金型是在2021年初修正《投信顧法》並送行政院再交由立法院審議,該法案一躺四年,終於在今天完成初審。

但今天有兩大條文因朝野立委沒有共識,送保留協商,一、修正條文第5條:針對不動產信託業務的相關名詞定義,立委認爲應將「公建」明確化列入,但金管會認爲已針對「不動產」做了定義,已涵蓋了公建、也在立法說明欄列舉,做正面表列反會限縮公建範圍。

二、修正條文第49-3條:REITs基金型投資標的,立委喊要納入「社會住宅」,鼓勵小額投資人蔘與社宅建設;但金管會則憂心,資金投入社宅,恐會助長房價,不利政府抑制房價措施。

證期局官員解釋,只要具有「穩定收益」的不動產,都可以是REITs基金型的投資標的,包括數據中心、醫療保健大樓、公建、長照、風力發電、太陽能電廠等;但禁止投資住宅,這住宅定義也包括社會住宅。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坦言,REITs是一個具穩定現金流量的有價證券,讓小額投資人可以投資,就需有獲利、定期分到股利,也需保障投資人權益,「不是所有案子都可以期待變成REITs」。

民進黨召委郭國文也表示,社會住宅收益是來自租金收益的調高,一旦資本過度集中住宅,只會讓房價上漲。

換言之,REITs基金型是多一個投資管道,也可活絡不動產證券化市場,主要目的是「投資」,而非「引資」投入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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