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電1170萬度害臺電損失近8千萬 比特幣挖礦者下場曝光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年3月陸續破獲以黃姓男子爲首的挖礦竊電集團,1年來竊電高達1170萬度,臺電損失7683萬元,臺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加重竊盜罪提起公訴。(警方提供/王煌忠臺中傳真)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年3月在臺中市石岡區破獲挖礦竊電集團其中1處礦場,逮捕幕後黃姓主嫌及4名共犯。(警方提供/王煌忠臺中傳真)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年3月陸續破獲以黃姓男子爲首的挖礦竊電集團,發現其中2處礦場因長期高溫高速運轉,電線幾近燒融狀況,而樓上樓下正好就是火鍋店及安親班,罔顧公衆安全。(警方提供/王煌忠臺中傳真)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於今年3月間,破獲以黃姓男子爲首的比特幣礦場竊電集團,1年來竊電高達1170萬度,臺電損失7683萬元,可惡的是,其中2處礦場因長期高溫高速運轉,電線幾近燒融狀況,而樓上樓下正好就是火鍋店及安親班,罔顧公衆安全,臺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加重竊盜罪提起公訴,並宣告沒收黃男等人不法所得8000多萬。

刑事局中打去年接獲臺電報案,指稱臺中市石岡區某工廠廠房電力使用有所異常,懷疑遭不法集團竊取電力,經深入調查發現,以44歲黃姓男子爲首的不法集團,竊取電力作爲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機24小時不間斷方式進行挖礦,進而謀取暴利。

全案經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今年3月到9月間執行5波查緝,查獲竊電處所8處,扣得竊電器材、挖礦機器1批及不法所得8000多萬;經查該竊電集團一年內竊取電力達1170萬度,臺電損失金額高達7683萬餘元,全案依加重竊盜罪移送中檢偵辦。

臺中地檢署經向上溯源層層突破,查獲礦場現場管理者、幕後金主及礦場建置者,並在偵查終結向法院提起公訴後,聲請宣告沒收黃姓主嫌等人之不法所得共8000多萬元。

起訴書指出,50歲鄭男、48歲蘇女所選定其中2處礦場,因長期高溫高速運轉電線已接近燒熔,其中1處樓上爲營業中美語補習班,另1處樓下爲營業中火鍋店,稍一不慎即發生火警,將造成重大公共危險,且2人犯後態度惡劣,惡性實在非輕等情,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