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竊2萬5千度電爽挖比特幣27天 法院判決曝光好慘

一名黃姓男子南投縣信義鄉一處偏僻的物料堆積場竊電挖礦,遭到臺電追償且被法院判刑。(臺電南投區提供)

黃姓男子以物料堆積場作爲掩蓋,在偏鄉竊電挖礦。(臺電南投區提供)

臺灣電力公司南投區營業處2020年間與警方聯手,查獲黃姓工程師於南投縣信義鄉一處的物料堆積場作爲掩蓋,實則線路動手腳竊電挖礦,27天竊走2萬5千多度電。南投地院日前判決出爐,依竊盜罪判黃姓男子6月徒刑

臺電南投區2020年7月初透過配電線路巡視時發現相關線索,即予成立工作小組,由專人追蹤位於信義鄉的物料堆積場用電情形,並與南投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透過Line羣組密切保持聯繫,9月初掌握到疑似違規用電確切證據後,隨即於警電合作共同打擊不法

臺電與警方聯合追查之下,順利於去年9月14日破獲此物料堆積場,一查才發現,此堆積場於2019年12月初接電使用,但自2020年7月開始對電線動手腳,以達降低用電量

聯合追查後發現,一名原爲電腦工程師的黃姓男子以堆積場作爲掩護,偷接臺電的電源線作爲比特幣挖礦場的電力來源,有將近數百臺的挖礦機日夜挖礦,且爲了散熱,該堆積場也裝置了大型風扇同樣24小時啓動,竊電數每日達936度,27天累積竊走2萬5272度,以平均電價計算,即未繳交16萬2499元的電費,最終遭到臺電求償52萬4764元,並被法院依竊盜罪嫌起訴。

南投地院日前審結,考量其在審理期間與臺電達成和解,並已償還15期債務中的4期,酌情後依竊盜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