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分配款指標權重 待整合
財政部昨再召集22縣市代表討論財劃法修法,仍無法完全達成共識,引發地方政府憂心。圖/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昨再邀集地方政府開會,討論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指標選擇,國庫署表示,在財政努力與基本建設求兩大類項目的細項分配指標大致獲得共識,但指標權重卻有不同主張,有重大差異,有待進一步整合。
官員說,財政努力方面,除上次會議已獲共識的營利事業營業額外,再納入財產稅努力(財產稅稅基、成長率及相對努力程度)、非稅課收入努力(規費、工程受益費、罰賠款及其佔自籌財源比率)等指標;另外,爲合理反映財政努力,兼顧地方規模,相關指標可考慮納入人均因素,以均衡城鄉差異。
基本建設需求方面,土地面積部分,離島地區及農牧用地部分,考量建設成本較高及田賦停徵影響,研議採加成計算;林業用地、國土保安及生態保護用地部分,研議打折計算,以合理反映地方政府管理成本。人口數部分,考量離島地區建設成本較高,研議加成計算;另外,爲反映地方施政成本,以各市縣65歲以上及14歲以下人口數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逆指標)作爲調整係數。農林漁牧業就業人口與農林漁牧產值並同考量。
針對支出節流努力、再生能源及污染防治等建議指標,官員表示,因地方政府意見仍明顯分歧,財政部請地方政府會後研提意見,再由財政部洽商相關部會研議可行性,或其他適當指標。此外,地方政府對公立醫療院所的補助經費、原住民55歲以上老人法定社福支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費,研議納入基準財政需要額計算。
財政部表示,後續權重及調整係數的設計,財政部將就整體合理性及妥適性再作通盤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