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民企 陸將推民營經濟促進法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昨天提出,今年將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圖爲河北晉州市一家民營紡織企業廠間。(新華社)

爲了提振民營企業信心,在昨天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圍繞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今年將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

一段時間以來,大陸兩會(政協、人大)的委員與代表們多次建議要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此前大陸司法部部長賀榮稱,民營經濟促進法起草工作已經啓動。

香港中通社報導,過去一年是大陸民營經濟的政策大年,「兩個毫不動搖」成爲高層會議上提及民營經濟發展時最常強調的關鍵詞。兩個毫不動搖指的是: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被稱爲「新卅一條」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在去年七月發佈,隨後的半年中,發改委設立了民營經濟發展局,多個部委發佈了涉及數十項針對性配套措施,尤其是在去年底,金融部門也專門發佈了加強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措施。

大陸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昨天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指出今年工作目標,提及要完善相關法律,比如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民營經濟促進法等,修改礦產資源法、企業破產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

事實上,大陸中小企業參與市場競爭難獲公平待遇、遭拖欠帳款等情事層出不窮。儘管去年七月大陸國務院發佈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但未有專法規範,因此許多民企認爲權益仍難以受到保障。

本屆兩會有政協委員、人大代表持續建議要促進民營經濟法制化,比如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呂紅兵多次關注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制定問題,今年也再度提交關於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相關內容的提案。

全國人大代表、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此前認爲,作爲最普遍的企業形態和市場經濟主體民營企業,至今沒有一部促進和保障的法律,加速推進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進程具有現實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