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動手腳」超收10元 大里政風主任揪出業者8個月A走55萬

臺中市大里區政風主任吳芳如(右2)揪出業者所承攬的停車場8個月超收55萬元。(圖/吳芳如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車子停在政府委外經營的停車場1個小時又10幾分鐘,依合約應該要付30元,但繳費機卻顯示40元,絕大多數車主都不會在意,乖乖繳錢離去,但臺中市大里區政風室主任吳芳如深入調查發現,業者在繳費機手腳,8個月來積少成多,不當超收近55萬元,業者坦承疏失,全部吐出還受罰7萬8千元。

吳芳如表示,今年6至8月期間,配合廉政署交辦營運管理收入業務清查工作,前往委外經營的公有停車場瞭解,並且試停10多家停車場,發現其中4家有問題

吳說,依照營運計劃書,車子停前10分鐘離場免費,超過10分鐘,每半小時10元,她停了1小時又10多分鐘,一換算應是繳30元,但繳費機卻顯示40元,原來是業者以1小時20元計算,她停不到2小時,以2小時計算,就變成40元。

絕大多數車主不會爲了10元而爭辯,都是乖乖開車離場,但這就給了不肖業者投機,在繳費機上動手腳的機會

吳說,經清查,同一業者在4家停車場,從去年12月至今年7月,積少成多就超收54萬9810元,而業者也坦承電腦有疏失,不但全數吐出,還依稽覈缺失扣罰承攬廠商懲罰性違約金7萬8千元,消費者也可以持發票辦理退費。

大里區公所表示,4處超收停車費的停車場包括國光花市停車場、大新停車場、大買家量販店旁的仁興停車場,以及德芳興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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