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暫不跟進內政部 啓動異地分區辦公、上下班維持彈性1小時

▲縣政府實施彈性上班已行之有年,彈性時間7點30分上班者5點下班、8點30分上班者6點下班已足夠將上下班人潮分流。(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不斷升溫,清明連假期間全臺大量人潮出遊,連假後二週是重要疫情觀察期內政部將從6日起,部內人員上班時間將彈性延長爲2小時;雲林縣政府於今日啓動異地分區辦公,故維持原實施之彈性上班暫不跟進延長,如中央指揮中心發佈規定將配合辦理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政府實施彈性上班已行之有年,彈性時間7點30分上班者5點下班、8點30分上班者6點下班,這當中也就有稍微將上下班人潮作分流,目前縣府還是以原本的彈性上下班制度爲主,假設中央指揮中心有硬性規定或是強制執行的話,當然配合中央指揮中心的防疫措施政策步調

▲張麗善表示,縣政府實施彈性上班已行之有年,彈性時間7點30分上班者5點下班、8點30分上班者6點下班已足夠將上下班人潮作分流。(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政府於今日啓動異地分區辦公,故維持原實施之彈性上班,暫不跟進延長。(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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