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重破百王俊欽刑場喝下高粱 一槍未死二槍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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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之狼」王俊欽綽號胖子欽,在中南部專挑計程車司機下手劫財劫色,犯下案高過20起,因缺錢殺害一名運將並棄屍,落網後還嗆聲「判我死刑好了」,5日晚間在臺南看守所伏法。所方表示,他聞訊後表現十分平靜,槍決時疑因他體型過大,第一槍未死,15分鐘後法警再補第二槍,於晚間7時確認死亡。
臺南看守所表示,王俊欽在南所待了10多年,體重破百公斤,因中風癱瘓,不良於行、坐着輪椅。南所指出,他得知將被槍決後,心情平靜沒有太大起伏,傍晚5時吃「最後一餐」,他全部吃完,5時30分坐着輪椅離開牢房,並感謝所方人員這些年來的照顧。
王俊欽隨後被帶往刑場,接受臺南分檢檢察官最後問話,他並未留下遺言,吃了獄方準備的滷菜和一杯高粱,被注入麻醉劑,隨即於6時15分由法警朝其心臟開了第一槍,疑似因其體型過大未死,15分鐘後再補開第二槍,晚間7時確認死亡。遺體於晚間7時12分由救護車運離臺南監獄,送往市立殯儀館。
►►專題:法務部0605執行死囚槍決令◄◄
▼王俊欽專挑計程車下毒手,晚間遭槍決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