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政策執行亮點 今年經費132億展望東京奧運佳績
▲唐嘉鴻(左起)、徐秉謙、遊朝偉、李智凱和蕭佑然幫助我國獲得奧運門票。(圖/體育署提供)
體育署體育運動經費從102年新臺幣71億元成長至108年132億元,挹注經費倍增,目前政府於「2020東京奧運奪金計劃」及「備戰2024巴黎奧運計劃」自107年起每年各編列3億元,共計6億元,爲教練與選手提供客製化服務及訓練計劃,期待選手能獲得更好的成績。
此外,爲讓運動選手們發揮所長,以豐富經驗協助後繼人才培訓,讓選手在退休後無生涯規劃的顧慮,自106年透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專項運動教練聘用計劃」延聘優退役選手擔任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專項教練共計37位,另自107年起陸續推動各項補助學校增聘約用運動教練共計190人,未來仍會持續執行。
109年起針對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研擬「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轉任國訓中心運動教練方案」並編列經費9千萬元,預計未來四年能聘任100位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擔任專業教練,以利經驗傳承及後繼人才培訓。
近年國際競技賽事成績屢獲佳績,2016年裡約奧運獲得1金2銅;2017臺北世大運26金34銀30銅;2018雅加達巨港亞運17金19銀31銅;2019年拿坡里世大運9金13銀10銅;2020年東京奧運,我國截至目前已取得5項運動種類17席(射擊3席、射箭6席、田徑1席、游泳2席、體操5席)參賽資格。
教育部體育署在既有制度、策略、管理面持續力求突破創新,並以「強化參加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連貫培訓體系」、「建構單項運動潛力選手接班梯隊」、「提升運動科學支援體系」、「健全單項協會運作機制」及「打造優質競技訓練環境」爲目標,且積極推動「浪潮計劃」、「千里馬計劃」及「伯樂計劃」等培育競技運動選手及教練,更從基礎面、基層面上,厚植各級代表隊,提升國際競爭實力,培育更多臺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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