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非清白 蘇炳坤爭到無罪

蘇炳坤(圖中)被控在32年前持刀銀樓遭判刑後被特赦,他聲請再審,高院8日判他無罪。蘇在妻子(右)與家人陪同下,接受聲援團體獻花擁抱。(小圖)爲蘇炳坤獲判無罪後,當庭法官鞠躬致謝。(黃世麒攝

判決兩樣情!蘇炳坤被控在32年前持刀搶銀樓被判刑確定,獲得特赦,但他爲爭清白,聲請再審,高院認定他受冤,昨改判無罪,創下司法首例;不過,竹東邱姓少女遭姦殺命案,主嫌雖獲判無期徒刑,但高院更一審認爲他犯後毫無悔意,爲表彰社會正義,昨判決首謀林春雄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蘇炳坤被控在1986年3月23日行搶新竹金瑞珍銀樓,老闆陳榮輝歹徒砍傷,主嫌郭中雄落網後,在員警刑求下指蘇也參與犯案,隔年郭被判16年、蘇判15年定讞,蘇在關押保外就醫後,獲阿扁特赦,去年聲請再審獲准。

警不當取供 檢失職

高院昨判決蘇無罪,主要是依據案發時警察爲追求儘速破案不當取供,其次是檢察官未善盡偵查主體職責,對警察機關移送之案卷資料照單全收率爲起訴,最後是前審及最高法院沒有真正落實無罪推定原則

合議庭指出,蘇未犯案,他是遭受冤屈,對他冤屈時間長達32年,身心遭受摧殘與煎熬,合議庭對他的遭遇表示同情不捨。蘇炳坤昨帶着兒女及妻子全家人一起前來聆判,得知判決結果,他當庭向法官鞠躬致意。

他說,這麼多年感謝家人對他的支持,在昨天父親節,對他來說是最好的禮物

蘇一共被關押943天,未來無罪定讞,刑事補償金額以一天5000元換算,預計可獲得471萬5000元。

此外,另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男子林春雄和女友黃曉雲同夥,僅因被害邱姓少女罵了一句髒話,就夥衆性侵凌虐少女致死,一審認爲林等人有可教化可能,依性殺人等罪將5名惡煞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改對其他幫衆減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竹東殺少女 改判死

高院更一審昨痛斥首謀林春雄罪行重大,爲表彰社會正義及判死符合社會的法價值,改將他判處死刑,其他3名共犯判處無期徒刑,黃曉雲判刑20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