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茄苳溪成黃河 環保局抓到業者將開罰

桃園市環保局經民衆陳情茄苳溪變成黃河,發現有業者違反規定,將依法裁罰。(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環保局經民衆陳情茄苳溪變成黃河,發現有業者違反規定,將依法裁罰。(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茄苳溪10日經民衆陳情出現黃泥水,桃園市環保局稽查循線發現在文中東路與忠一路附近的營建工地,因爲未有效處理開挖時所產生的黃泥色地下水廢水溢流溝渠後排入茄苳溪,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法30條規定,處業者新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10日上午經民衆陳情在茄苳溪的上游溝渠有黃泥水發生,環保局稽查員前往桃園區保定三街與忠五路188巷溝渠勘查,發現溝渠水色呈泥黃色,故循水路至上游文中東路與忠一路,發現有一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正有2支PVC管線正排放黃泥廢水情況。稽查時,現場正有3臺怪手作業中,工程開挖時,地下水混合開挖泥土產生黃泥色廢水,黃泥色廢水以沉水馬達抽至地面2座沉澱桶沉澱,但因沉澱桶內的淤泥未清理,導致沉澱效果不佳,黃泥水直接溢流到溝渠後,又續留入茄苳溪,現場立即要求將沉澱桶淤泥清除,並增加沉澱桶數量。環保局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該工程廠商,並處業者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南崁溪位於茄苳溪下游,因此本次污染會影響南崁溪水質。另最近2個月陸續接獲民衆陳情南崁溪有黃泥水發生情事派員稽查,陸續已查獲數處工地包含集合住宅工程、其他類工程於不同時間點因施工開挖或機具作業時,產生黃泥水,並因場內沉澱設施效果不佳致溢流到河川,造成南崁溪變黃。環保局經稽查採證後,也分別依違法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或第18條告發,分別處施工廠商新臺幣3~300萬元、1~6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