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手砸毀丟坑火燒車 警初步研判「自燃」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車體起火前後均無人車出入靠近。(圖/記者林悅翻,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安平永華路2龍騰建設工地,10月10日晚上發生火燒車,經查系遭怪手挖毀丟坑的車體起火,市警分局漏夜追查,初步研判系「自燃」,四分局長蔡進閱11日上午親自帶隊前往龍騰建設公司,向建築工務部高經理遞交輔導書,如遭受任何不法行爲,應立即與四分局聯絡,警方一定立即依法處理。

10月9日下午1時48分許,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龍騰建設工地發生糾紛案,臺南警四分局華平警網2分鐘內趕赴現場時,惟所有人員皆已離去,現場有1部被怪手挖譭棄置工地內成一團廢鐵轎車

市警四分局深入調查,查出系因林姓男子人稱工地有「傾倒廢土」行爲,駕車前往工地,告訴工地人員不可污染環境,否則就不要再施工雙方因而發生糾紛,其中陳姓男子的轎車被工人駕怪手將其挖毀丟坑。工地包商劉姓男子向警方提出林男阻撓工地施工及進出之強制罪嫌告訴,另遭毀損之陳姓男子所有之自小客車,亦向到案的吳姓怪手司機提告索賠50萬元,四分局均已依法受理究辦。

未料10月10日晚上9時2分許,臺南市消防局119據報安平區永華五街和永華路二段交叉口工地發生汽車火警,馬上出動永華及安平2分隊3車8人前往搶救,消防人車到場發現有1部自小客燃燒,雖迅速撲滅火勢,但車體全毀,幸無人傷亡,惟消防人員深入調查,發現起火的工地竟是9日發生怪手挖毀轎車糾紛之工地,起火的車子是被怪手挖毀丟坑的轎車毀損的車體。

市警四分局經漏夜調查車子起火案,據工地警衛筆錄陳述,一開始有聞到燒焦味,不到5分鐘車子就開始燃燒,警方經調閱工地監視器,自燃前後大門均無外人車輛進出,11日上午親自拜訪工地經理表示10日有看到車燈亮着未關,曾嘗試關起,但一直無法關閉。警方根據調查初步研判,本起火警應屬單純自燃現象,惟真正起火原因應以消防局鑑定結果出爐才能確定。

市警四分局長蔡進閱11日上午親自帶隊前往龍騰建設公司,向建築處工務部高經理遞交輔導書,如遭受任何不法行爲,應立即與本分局聯絡,警方一定立即依法處理。警方也將該工地列入巡查重點,警網每小時查巡1次,以防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