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校園道安改善提報率100% 斥營建署用錯誤訊息抹煞努力

內政部營建署點名桃園校園周邊人行改善提案率低,桃市府澄清,36件列管案中已有23件經教育部同意解除列管,像是仁美國中增設家長接送區,就由市府自編預算完成。(市府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內政部營建署點名桃園校園周邊人行改善提案率低,桃市府怒指,營建署繼4月烏龍散播桃園0提案,忽略早已提出5案後,再次以錯誤資料抹煞地方努力,強調遭列管的36案,14案已由市府跨局處自編預算改善,總計23案已經教育部國教署同意解除列管,另也提報改善13件,依營建署定義的列管案件,市府自行改善與提案加總,提報率已達100%。

桃市府表示,「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劃」是去年營建署來函調查各校周邊道路安全改善需求,當時經彙整全桃園28學校提報改善需求後,函報營建署,並經營建署整並2件易肇事路口案件及今年新增列管6件,桃園總案件盤點共計36件納入列管。

桃市府指出,工務團隊積極任事,上任5個月以來已提出申請19案,另也從原遭列管的36案中,找出規模較小的14案,由交通局、養工處、公所主動以開口契約或小額方式改善,每一案皆已着手處置,營建署卻以「不夠積極」的用詞批評地方政府,令人難以接受。

桃市府澄清,加上礙於私人地主不同意等原因,無法於今年完成的9案,共計23案都已經教育部國教署同意解除列管,目前受列管案件應爲13件,且桃園校園安全及易肇事路口改善,已提報案件爲13件,依照營建署定義的列管案件,桃園自行改善與提案加總,提報率已達100%。

市府指出,校園周邊安全道路是桃市府今年重要道路改善政策,目前已規畫於2、3年內改善50所學校通學步道環境,但受限中央特別預算執行期程規定,目前僅就其中11件提報爭取補助,雖預定7月底前將再提報3件,但其餘案件仍需市府自籌預算處理,也希望中央單位能再放寬執行期程,擴大改善校園周邊道路安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