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7.5億坐牢 前中影副董莊婉均獲准假釋
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因被控掏空中影7.5億資產,被判刑8年6月定讞,莊女於2017年12月入監服刑,日前已獲准假釋,近日可出監。
判決指出,莊女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期間,利用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爲紀錄,再以不實的財務報表,及僞造的取款憑條向銀行詐取財物,不法挪用中影資產近7億5000萬元。
最高法院依詐欺取財、僞造文書等7罪,各判莊女3月到3年4月不等刑期,檢方聲請定執行刑8年6月確定。
臺北地檢署執行科傳喚莊婉均於2017年12月13日報到發監,但莊未報到,聲請暫緩發監被駁回後,同年12月20日於北檢發佈通緝前報到發入監。
當時莊透過律師聲明表示,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期間,均依法及公司程序執行職務,並無違法,所謂侵佔公司7億4900餘萬元部分,更分文未進其口袋,公司亦未受有損害,否則法院即會依法判決沒收犯罪所得。她特別強調,「本人絕對是清白入獄,也一定會清白出獄」。
莊女日前已獲准假釋,高檢署並向高等法院聲請付保護管束獲准,本週即可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