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方便交辦單上傳IG 被害人個資曝光1整天 員警慘了
臺北地檢署
臺北市警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蔡姓員警,今年2月受分局偵查隊指示處理一起詐騙案時,竟貪圖方便,將偵查隊的交辦單翻拍照片後上傳IG個人限時動態,不慎將被害人個資曝光,一天後才刪除,警方將蔡員依泄密、違反《個資法》送辦,臺北地檢署因蔡員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命他須支付公庫3萬元。
警方調查,今年2月12日蔡員受理王姓民衆遭詐騙案件,經中山分局偵查隊承辦人於17日以交辦單指示蔡員,應將王姓民衆提供遭詐騙的擷圖、依付款方式等正確張貼。
但蔡員於2月中旬在長春所內,將偵查隊交辦單翻拍成照片,上傳至社羣軟體IG,將交辦單上的王姓民衆遭詐騙的時間、金額及過程全曝光,泄漏偵查中應秘密事頁及王姓民衆個資。王姓民衆憤而提告。
檢方審酌蔡員認罪,且無前科,上傳的交辦單照片已在24小時後自動刪除,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並在徵得王姓民衆同意,給予蔡員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