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假冒警察殺價應召女 性交易秒變性侵害下場慘曝光

該名兼職外送員嚮應召女謊稱是警察,並說因爲已「進行」到一半,也有部分缺失,要求對方「降價完成」,事後遭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資料照)

臺中1名男子擔任兼職外送員,前年5月與應召女約在旅館性交易,過程中突謊稱是警察,說已將對話紀錄備份在警局,他稱因爲已「進行」到一半,也有部分缺失,要求對方「降價完成」,之後他會將警局紀錄刪除,事後挨告全遭檢方拆穿謊言,檢方還發現男子早在2002年就曾假扮警察性侵女子,此案遭判3年2月。

判決書指出,該男子平時白天在工廠做作業員,下班兼職做外送員,前年5月他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應召女,約在旅館做性交易,不料做到一半他突然向對方說「我是警察,是要來抓妳的」,他說2人的對話紀錄已經備份在警局,但因爲他已經發生性行爲到一半,也有部分缺失,因此要求對方降低價錢並做完性交易,他之後會回警局將紀錄刪除。

該應召女當下嚇傻不願繼續,男子則威脅說「如果妳再穿(內褲),就叫同仁來抓妳」,最後性侵對方得逞,女子事後崩潰提告,事後男子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不過警方認爲,男子早在2002年就曾假扮警察性侵未成年少女,遭判緩刑3年,2010年又被其他女子控訴性侵遭判緩起訴,男子已是慣犯卻未悔改,檢方因此上訴。

男子則說,他需扶養90歲母親與2歲孩子,並且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希望法院能減刑;臺中高分院認爲男子並非一開始就坦承悔悟,且確實有相同類型犯罪前科,認爲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