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破裂臺南男遭砍中槍「丟包」不治 槍手林澤峰被判刑23年

▲徐姓男子遭人槍擊丟包安南醫院急診室門口命案,依殺人、槍砲等罪嫌起訴,臺南地院7日晚上判林澤峰有期徒刑23年,林昱愷無罪。(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2023年4月8日凌晨,27歲徐姓男子遭人丟包在安南醫院急診室門口,徐男搶救後仍傷重不治,經檢傷發現徐男右胸中槍,且右腋下有刀傷,市警三分局案發後緝獲林澤峰、林昱愷2人,查出雙方互有仇怨,相約談判破裂,徐男遭殺害丟包,全案依殺人、槍砲等罪嫌起訴,臺南地院7日晚上8時,判林澤峰有期徒刑23年,林昱愷無罪。

2023年4月8日凌晨2時30分許,27歲徐姓男子疑受槍傷遭丟包安南醫院案,經急救傷重不治死亡,案發後市警三分局結合刑警大隊、永康、第一、第四及第六分局等單位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吳梓榕指揮偵辦。

8日迅速掌握相關嫌犯之身分,持拘票通報動員所有警力全力追緝,8日下午先拘提22歲周姓男子到案。在逃之林澤峰、林昱愷自知難逃法網,於8日晚上間7時向專案小組投案,警方立即拘提逮捕,並查獲改造手槍1枝。

檢警查出,死者徐男2022年6月27日 與宋姓男子間有恐嚇、互毆之衝突,徐男曾找林澤峰幫忙報復,然因林嫌疑對宋男通風報信,引起死者不滿;2023年4月5日,死者將林昱愷表弟莊姓少年,抓到臺南市區某處毆打後,再將莊姓少年丟棄在安南區溪埔仔福聖宮附近,此後死者多次對林澤峰等2人放話要對其等家人不利,致林澤峰2人心生怨恨而起殺機。

林澤峰2人透過友人與死者相約談判,同年4月7日凌晨3時許,雙方到臺南市南區萬年殿附近談判,林澤峰當日即攜帶手槍與林昱愷前往,惟死者未赴約。林澤峰2人認出在場鍾姓男子等3人爲死者人馬,出手傷害毆打3人致傷。

而後死者與林澤峰等2人於2023年4月7日晚上再相約談判,林澤峰等2人因與死者積怨已深,當晚林澤峰再帶手槍出門,並聯系另不知情周姓友人借車使用,林澤峰、林昱愷2人即駕向周男借的車子前往永康區平道十二路與民鬆路口附近談判,雙方人馬至少9臺車輛、共約20人。抵達後,林澤峰、林昱愷2人下車與死者展開談判,疑談判破裂,林澤峰即掏出預藏之手槍,朝死者擊發數槍,死者驚慌躲避之際,林澤峰仍持槍繼續往死者開槍,最後一槍以幾近抵住胸膛之方式,朝死者左胸口心臟處附近擊發,死者當場中槍倒地失去意識。

林澤峰、林昱愷2人行兇後駕車逃離現場,死者女友原本欲將死者送醫,但林澤峰、林昱愷2人再次折返現場,並與死者女友「搶奪」死者,林澤峰、林昱愷稱:「上面有交代,我人要帶走」等語後,2人合力強行將死者搬至車後座駛離現場。8日凌晨2時27分許,林澤峰、林昱愷將死者載至臺南市立安南醫院急診室門口前車道,林澤峰自副駕駛座跳至後座將死者硬推下車丟包後,駕車離去。

林嫌等人「丟包」後,被安南醫院保全發現 並通知醫護人員立即搶救,然因死者到院前心跳停止,另左胸壁有開放性傷口、左側肢體多處挫擦傷、 口腔內有大量血塊,經醫護人員急救無效而死亡。案經市警三分局查獲,檢察官相驗及法醫解剖、鑑定結果,認系遭人持槍射擊擊,造成接觸性槍傷,致心臟及主動脈破裂大出血,導致死亡,全案依法偵查起訴。

臺南地院審理後,7日晚上8時多宣判,林澤峰犯非法持有改造手槍罪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20萬元,又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9年,上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3年;林昱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