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好3千元…「愛的一發」後傳播妹改口要DOUBLE!他挨告性侵 法官還清白

傳播妹琦琦(化名)控訴遭曾姓男子下藥性侵,法官勘驗相關監視器畫面後盼曾男無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臺中報導

傳播妹琦琦(化名)控曾姓男子日前與她相約KTV歡唱時,先是在啤酒內下藥,隨後再趁她意識不清把她載回住處性侵。法庭上曾男辯稱是性交價格談不攏雙方起糾紛,矢口否認硬上性侵。苗栗地院一審判曾男無罪,二審臺中高分院勘驗相關監視器畫面,認爲琦琦目睹曾男去買保險套,還讓男方載回住處進房門,與常理有違,審結維持原判,曾男無罪。仍可上訴。

據起訴,曾男2016年12月17日晚上與琦琦相約在苗栗一KTV見面,當時曾男爲滿足性慾,竟趁琦琦不注意時在啤酒內下藥,隨後再以玩遊戲幌子讓琦琦將啤酒喝完,待時間過去,曾男見琦琦藥效發作開始昏沉,便載着女方返回租屋處硬上,強制性交得逞。琦琦清醒發現自己遭玷辱,速前往醫院驗傷報警,並向曾男提告。

▲傳播妹琦琦(化名)控訴遭曾姓男子強制硬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庭上曾男辯稱自己沒有下藥,更否認強制性交犯行,他表示當初在KTV包廂時雙方有事先談妥一夜情價格爲3000元,但做完後女方改口稱要6000元,他沒有那麼多錢,琦琦就揚言要告他。

琦琦則迴應,和曾男獨處KTV單純是因爲工作關係,2人見面前從未討論過收費問題,而當天她喝下第一口酒時就覺得有怪味,後來僅喝3口就感到暈眩,雖有意識但沒力氣,故讓曾男送回租屋處。琦琦再稱,回家路途中,她在機車上有見曾男進便利商店購買保險套,而一返回租屋處,曾男也迅速戴上保險套與她發生關係,整個過程她沒有力氣反抗,只好事後再向友求救。

臺中地院一審時,法官勘驗相關監視器畫面,認爲琦琦酒後雖有呈現需要他人攙扶的樣態,但反應上仍與上述藥品藥性不符,難以認定她有受藥物影響昏沉無力,又因無其他證據可證實曾男強制硬上,故審理完法官判曾男無罪。檢方不服再提上訴。

二審臺中高分院審理時認爲,琪琪雖稱與曾男不熟,曾男也不曾到過她家,但從監視器畫面上可見,當日琦琦親眼見曾男走進便利商店買保險套,後來還指示回家的路讓曾男載她返家,甚至開啓大門讓曾男上樓,總總行爲都不像一個意識昏沉人所爲,舉動有違常情。又勘驗雙方臉書對話,因琦琦曾經傳訊要曾男自己想辦法,給他路選,看是要拿錢或法院見,對此,法官認爲有關琦琦證述是否爲真仍有疑慮,審結判曾男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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