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貿然上路 工總憂衝擊150萬家庭生計

環境部今日召開第3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工總表達對碳費制度的擔憂。此爲示意圖。(路透)

環境部今日召開第3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工總表達對碳費制度的擔憂,直言目前子法規缺少借鏡產業實務減碳經驗,尤其鋼鐵、石化業等碳關聯性高的行業,若降薪、裁員,將衝擊逾150萬戶家庭,近全臺20%人口,新制規畫不可不慎。

工總表示,碳費衝擊最直接看的就是實質支出對產業的影響,從費率與配套措施的搭配可見端倪,以自主減量、指定目標與優惠費率爲例,如果費率給大幅優惠,指定目標卻無人能達到,自主減量計劃「形同虛設」,看得到、吃不到,對於產業實質減碳毫無幫助。

此外,臺灣是出口導向國家,碳費應考量跨國公平性,廠商單位產品負擔碳成本,應與競爭國一致,惟競爭對手國的高碳泄漏風險產業如水泥、鋼鐵、石化業都有保護措施,未實質支付碳價,如歐盟、南韓,或者較低成本如日本,建議臺灣費率不宜高過競爭對手。

工總認爲,碳費制度應參考背景與亞洲競爭、鄰近國家爲主,而非與臺灣迥異、又非出口導向的歐盟國家,如瑞典、挪威再生能源及核能都超過9成,製造業產業政策也不以出口爲導向。同時工總認爲,應該給產業充分的因應時間,而非貿然上路。

舉例而言,再生能源僅27%、產業以製造業爲主的波蘭,無論是碳稅或者排放的交易成本都不到新臺幣100元;日本自2012年開始徵收碳稅,分3階段才逐漸將碳稅費率提高至新臺幣61元;新加坡即便是2024年調升,但早在3年前就告知廠商,且相關配套措施完善後再給予1年緩衝,以利廠商充分因應。

工總強調,如沒有可行方案,碳費再高也無法達到減碳目的,只會傷害國力;政府評估碳費應考量產業承受能力與物價上漲衝擊,並非所有的碳費成本企業都能轉嫁,碳費成本過高將衍生公司降薪、裁員等問題,如鋼鐵、石化等碳關聯性高的產業,從業人員就逾150萬人,一旦降薪、裁員將衝擊逾150萬個家庭,約全臺20%人口。

基準年設定上,環境部擬採2019年到2023年5年平均,該期間爆發新冠病毒與俄烏戰爭,並非常態生產狀態,無法反映具體產能和碳排量,工總建議參考空污許可證作法,採2017年到2023年任選3年取平均值。工總呼籲,自主減量計劃及指定目標應有合理設計,將產業早期配合政府政策所投入減量成果併入基準年計算,纔可解決產業先減先輸的不公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