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變金庫?環團批:「二次補貼」企業減碳 恐淪財團提款機
環團批評,碳費二次補貼企業減碳,恐淪爲財團予取予求的金庫,地方政府應停止喊價。(本報資料照片)
溫室氣體管理基金2026年將入帳60億碳費,臺中市長盧秀燕、新北市長侯友宜、高雄市長陳其邁皆喊話碳費留地方。環團批評,碳費二次補貼企業減碳,恐淪爲財團予取予求的金庫,應停止喊價,並提出3點呼籲,要求碳費使用以氣候變遷調適、日常減碳作爲和公正轉型爲優先、初期碳費使用應擬定「碳費預算書」並建立公民參與機制、地方政府完備淨零法制與上位計劃,再談碳費使用。
環團直言,地方政府不分執政、在野,競相顛倒碳費意義,盼「二次補貼」企業減碳,放任財團左手繳交低廉碳費,右手再從政府索取碳費,恐導致碳費淪爲表面功夫、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淪爲財團予取予求的國家金庫。
環團認爲,地方減碳當然需要碳費支持,然氣候變遷衝擊,不僅侷限碳排大戶所在縣市,若無通盤的氣候脆弱度分析、公正轉型研究調查,恐難以盤點地方真實需求。
環團舉例,農業縣市遭受極端豪雨、高溫的損失,可能不亞於高碳排的都會地區;相對低碳排的臺北市可能因破紀錄高溫,加劇熱島效應;高碳排產業聚集的高雄市等,傳統產業勞工可能面臨產業結構的變化,急需瞭解產業動向,以及勞動權益的保障管道等。
環團也發現,明年度溫室氣體管理基金補助地方政府的經費就達1.07億元,佔總支出高達20%,是佔比最高的用途,荒謬的是,在野黨目前在立法院停審預算,連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撥予地方的淨零經費也被變相凍結,在野黨國會、地方不同調,恐怕只是自相矛盾、拿石頭砸自己的腳,難以取信於民,更欠缺論述正當性。
環團強調,盼在野及執政黨、中央及地方政府懸崖勒馬、停止喊價,迴歸《氣候變遷因應法》的立法精神,儘速召集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提出碳費預算書,讓碳定價制度能夠實質減碳,停止補貼財團。地方則應先提出淨零上位計劃和法制基礎,再談碳費運用,碳費用途更不應淪爲市場叫賣,應廣邀民間參與討論碳費運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