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疑工業氧氣混充醫用 業者送辦
臺中市太平區某公司28日爆出自2020年起涉嫌製造僞藥,將混用工業氣體灌入醫用氧氣的鋼瓶中;中市食安處查獲、回收共74瓶問題氣瓶。(中市食安處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太平區某公司28日爆出涉嫌將混用工業氣體灌入醫用氧氣的鋼瓶中,並僞造GMP廠封膜、標籤等,販售給中部醫療院所,陳姓負責人涉違反《藥事法》送辦。臺中市食安處與調查處稽查發現疑似混用工業氣體填充的醫用氧氣29瓶及相關工具、標籤等,並回收疑慮批次45瓶,持續清查數量及流向。
爲保障民衆醫療安全,臺灣自2001年4月1日起將醫療用的氧氣、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俗稱笑氣)等3項氣體納入藥品管理。太平區某公司昨日遭前員工向媒體爆料,指該公司把合法GMP醫用氣體廠進貨的醫用氧氣鋼瓶回收,載至非GMP廠裝填工業氧氣後,以合法GMP廠的僞造標籤、封膜封裝,賣到各醫療院所,藉此牟取成本價差14倍的暴利。
據瞭解,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6月接獲檢舉,臺中市食安處8月配合市調處至現場查出疑似混用工業氣體填充的醫用氧氣29瓶,及相關分裝工具、封膜及廠商自行列印的檢查合格標籤等證物;並在9月要求該公司回收有疑慮的批號,目前回收45瓶,數量持續清查中。
檢調查出,公司陳姓實際負責人自2020年起,疑將工業用氧氣混用於醫療用氧氣,並僞造印製不實封膜、標籤爲掩飾,對外販賣予中部地區醫療院所、藥局等處,涉製造僞藥、明知爲僞藥而販賣、行使僞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相關案情擴大偵辦、釐清中。
中山附醫藥劑科主任賴永融說,醫用氧氣純度須大於99%,且需符合GMP廠的規範,但工廠用氧氣的標準未有如此嚴格規範,若不純物比如一氧化碳等加在氣體中,可能造成含氧量不足,讓呼吸出現問題,加上不清楚的雜質造成神經、大腦損傷,造成虛弱的病患立即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