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夜店藏身住宅區 議員促修法

臺中市議員陳文政表示,新興娛樂產業常以餐飲業身分隱身在住宅區,妨害民衆安寧,呼籲市府修法管理。(陳文政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隨着疫情解封,飛鏢酒吧、水煙館等新興娛樂產業的生意逐漸復甦,這類「夜店」商業登記經常爲「餐飲業」,且隱身在住宅區,夜間卻特別熱鬧,妨害民衆安寧,市議員陳文正呼籲市府應修法,還給民衆安靜且安全的生活空間。市府經發局表示,未來將加強稽查並研擬國內外管理方式,找出因應對策。

陳文政表示,不論是水煙館、飛鏢酒吧或小型夜店,多是以銷售產品的項目「餐大於酒」爲原則,藉由餐酒館名義,在營業登記上登記爲「餐飲業」,且藏身在住宅區或學校周邊,店內卻提供酒精類飲品、營業時間也常到深夜,發出的噪音常影響民衆正常生活。

他強調,這些新興娛樂產業雖販售酒精類商品,但只要店內設備有鍋具、爐臺、抽油煙機等,就能登記爲餐飲業,並在住宅區內營業,他日前就接獲民衆陳情,指此類店家營業至半夜,其顧客酒後喧譁、發出噪音,嚴重妨害安寧,甚至有人必須求助身心科。

陳文政說,12年前阿拉夜店發生大火,當時市府修訂《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但現在新興娛樂產業已非當初規範的網咖、電子游藝場等,反而是水煙館、飛鏢酒吧及撲克牌餐廳相當熱門,顯示法令已過時,應檢討修正。

經發局指出,根據經濟部解釋,新興娛樂行業已增列「夜店」項目,但有感於商業行爲不斷創新,市府會協調環保、都發、消防等單位針對此類新興娛樂產業加以規範,並列入稽查,也會蒐集相關案例並探討國內外法令,研擬相關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