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水煙館、酒吧藏住宅區 嚴重擾民

臺中市議員陳文政16日質詢說,近期民衆發現住宅區內出現「水煙館」、「髮廊酒吧」等創新店家,嚴重擾民及影響住家安寧。(陳世宗攝)

臺中市10年前發生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12傷,臺中市議會通過《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自治條例》,將無人陪侍的「飲酒店業」納入八大行業規範。市議員陳文政16日指出,近期住宅區內出現「水煙館」、「髮廊酒吧」等創新店家,嚴重擾民,影響安寧。臺中市經發局強調,將依相關法規予以管理和稽查。

陳文政促推動特區納管

臺中市議會16日進行市政總質詢,陳文政說,臺中市在阿拉大火後,飲酒店業納入八大行業,導致飲酒店業牌照難以申請,店家多以「餐酒館」爲名登記爲餐飲業,進而發生藏身於住宅區、學校周邊的情形,甚至有水煙館也以有供餐爲由,以餐飲業名義申請營業。

陳文政指出,根據《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自治條例》規範,八大行業營業場所應距離住宅區50公尺以上,且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200公尺以上,但這些新興型態娛樂服務業都以餐飲業進行申請,導致學校旁不能開夾娃娃機店,但水煙館、髮廊酒吧等店家卻能營業的詭異狀況。市府應檢視相關商業登記辦法,並落實聯合稽查。

經發局:將依法加強稽查

陳文政認爲,他不是要消滅這些業者,市府曾推動中區的繼光街擬打造成如香港「蘭桂坊」的PUB一條街,讓業者可安心營業;希望市府能繼續推動,讓業者在特定區域好好做生意,同時以觀光特色名義爲該區域宣傳,幫助業者發展。

經發局長張峰源強調,民間商業行爲不斷創新,目前各行業仍需依循《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都市計劃法》、《建築法》、《消防法》、《噪音管制法》等相關法規,由各局處加以管理;相關檢舉案件會列入稽查,若經查獲未經許可實際經營休閒娛樂服務業,將移請相關機關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