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女12年前剛買車就遭竊 高雄警年初五尋獲送上大禮
臺中女12年前剛買車就遭竊,高雄警年初五尋獲,讓黃女又驚又喜大讚警方的努力。(鳳山分局提供)
一名家住臺中市的黃姓女子,12年前(2009年)買了一部當年新款TOYOTA CAMRY轎車,未料纔沒幾天,停放在家門口時就遭竊,經報案後都遲遲都沒下文讓黃女相當傷心,多年來已不抱任何希望,想不到奇蹟出現,大年初五高雄鳳山分局員警巡邏時在路旁查尋贓車,卻意外尋獲黃女愛車,讓黃女相當驚喜,直呼這是今年過年獲得最大的紅包。
臺中女12年前剛買車就遭竊,高雄警年初五尋獲,讓黃女又驚又喜大讚警方的努力。(鳳山分局提供)
臺中女12年前剛買車就遭竊,高雄警年初五尋獲,讓黃女又驚又喜大讚警方的努力。(鳳山分局提供)
鳳山分局表示,員警於執行巡邏查贓勤務時,員警用電腦查詢車牌,發現路邊一輛轎車車牌登記的排氣量與車體型號不同,懷疑該輛車爲AB車,於是通報偵查隊進行鑑識,經勘驗後,果然發現引擎號碼與車身號碼,與車牌登記的完全不同,應該是贓車集團當初竊得後,掛上合法車牌的贓車,而且已經失竊長達12年。
員警根據車身與引擎號碼,查出與車牌不符,研判是贓車掛上合法車牌。(鳳山分局提供)
員警立刻根據當初登記車籍資料的車主,循線找到家住臺中的黃姓女子,並積極聯繫黃女到高雄鳳山分局製作筆錄領回失車。但黃女接到警方電話,還以爲是詐騙集團來電。
黃女認爲,車子都已經失竊12年,在2009年買沒多久就在臺中家門口遭竊,認爲根本就不可能找回,她接到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電話時,壓根兒想就是一部找不回來的車,當場既是又懷疑又高興,沒想到12年後大年初五,竟然失竊12年的愛車可以失而復得,立刻與丈夫搭高鐵南下領車。
警方表示,目前已找到該車輛使用者,初步調查車子曾被轉手多次,正循線追查竊賊和銷贓管道。警方也強調,一般機車失竊後的2個月內是搜尋的黃金期,遭竊5年內仍有機會尋回,但要找到在臺中失竊5年以上的汽車機率微乎其微,而找回該部汽車竟是高雄市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的員警,相當不容易。
車主丈夫李先生(42歲)表示該車新購不久,即於在臺中住家門口前遭竊,如今事隔12年能失而復得,內心之驚喜溢於言表,對於警方積極認真之工作態度更是無限感激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