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童溺斃 母認定「陳男拉入水」:既然過世就不告了
臺中太平汴頭坑溪9日發生1大1小溺水的2死意外,其中7歲李姓男童的父親認爲兒子會溺斃,都是27歲陳姓死者拉扯導致,一度喊告,但檢方10日相驗發現男童腿部沒有抓痕。李童媽媽10日表明,不會對陳男提告,現在只想幫兒子辦好後事,而李童父親則不願意迴應。
李童父親9日指控,他本來快將落水的兒子救起,但溺水的陳男卻從後方拉住兒子的腳,導致兩人雙雙下沉,最終溺斃。李童父親回想起兒子最後哭喊「爸爸救我」,氣得要對陳男提告。
對此,陳男妻子也PO出當下照片反擊,表示當日她們受李男一家人邀請到溪邊烤肉戲水,當時以爲丈夫及李童在玩水,纔拿起手機拍下這一幕,「基本上我先生已經有在掙扎,沒有什麼力了」,且照片中兩人距離很遠,認爲丈夫沒有出手拉男童。
據悉,檢警10日相驗,發現李童雙腳沒有明顯抓痕及外傷,且詢問在場人士後已排除有拉腳的狀況,初步認定兩人溺水死亡,屬於意外。由於雙方家屬都表示沒有意見,檢察官立刻開立死亡證明給雙方家屬。
李童母親稍早對媒體表示,當時丈夫跟陳男都在游泳,兒子意外落水,丈夫纔會衝去救人,但兒子疑似被陳男拉住腳纔會沈下去,認爲當時若不是陳男拉人,兒子早就被救上岸,但目前陳男已過世便不提告,只想幫孩子辦好後事。
《ETtoday新聞雲》記者致電給李父確認是否不告了,李父先說「嗯」,但之後再問就一直說「我現在不方便,我現在不方便」不願意迴應到底要不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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